March 06, 2009

交友

昨晚下了課差不多11點,還相約一位女友於附近相聚。與其說是我找她聚舊及慶生,不如說是籍此叫她陪陪我,渡過愉快的一個晚上。平常工務繁忙又早早就寢的她,不使點小計如何請得她出來相見?

有趣的是,雖然相交十幾年,在性格上,我們卻是南轅北轍的兩種人,甚至某些價值觀亦未盡相同。在我眼裏,她是老襯頭,鱷魚底,平日多天真無邪都好,到一些大事大非的骨節眼兒上,她還是會以理性行先的人。而一向感情用事的我,從沒對她說,很多事情上她都帶給我正面的啟發。

今天,我會認為即使不需活到阿杜這個年紀(他好像四十有多),亦能體會到「君子之交淡如水」的精髓。

交友之道,貴乎相交之時交心就可。人大了,明白家家有本難諗的經,別人沒有義務永遠成為你的精神支柱或玩伴,有的話,是個bonus,要去燒香還神。

真正的朋友碰不需要日夕相對,亦無需要事事交待或試探,更加不會計較彼此付出的多寡...實實在在,交心就好了。當然,遇到特別投緣的人,自然地會相聚多些,但不常見面或聯絡的朋友,也可以是伴你走過無數歲月的良朋。有些時候,有了信任及默契,很多事情其實都可心照不宣了。

假若,能成為朋友的,還要事事顧忌、互相欺瞞、猜疑或沒有包容對方的心,那這個友,於我而言,交不交也罷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如果我冇估錯,相信尾果段你係同我講,個中道理我當然明白,但係要做離開果刻,唔係咁容易囉....我諗你應該明白.....

BBQ said...

我很高興你會來留言。但最後那句,我只是有感而發,那也只是代表我個人的立場。如前一篇所言,沒有人會明白你有多難受,就算你會言明,我們又不是你,都不會明白囉。所以我沒有資格,亦沒有打算教你怎麼做。我們只是心疼你的難過而己。

親愛的,你絕對不需要向我們任何一個人交待,但有需要的時候,隨時找我們任何一位傾訴,我們都會如常地支持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