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ptember 30, 2006

原則

每個人都有一套自定的做人原則,讓自己在心安理得的範圍下舒適地生活及與別人相處。

某回和剛相識的男生及女同事共膳,末了男生禮貌式地要付款,基於該午餐的昂貴價錢,我堅持要付回自己的部份,於是該男生就接收了。及後,回到公司,同行女生對於我的做法頗有微言,言下之意是我怎能白白錯過了讓男生付款的機會,這是他們作為異性動物的天職!

可能我是舊式思想的人了,我還只是接受和相熟友人各自付款或間斷式請客的相處方法。對於逢旨式的行為,雖不至於抗拒,但也只會因交情而定。而且,我很清楚地知道,這個世界沒有請不到的客,因此在佔便宜與心安理得之間,我還是選擇了後者。即使這種思想與行徑,已非常落伍,但我仍覺妥當。

另一些事例,也讓我更清楚自己的原則。我很相信印象及觀感是累積而成的。當你被同一個人,基於不同理由而再三地放了鴿子,也基於傭懶這個原因而對再三答應了你的事,一再食言。雖然那些都是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,但見微知著,因此我知道自己不會和沒有點丁兒責任感的人深交。或者簡單地只是因為我永遠不希望有負別人所托,所以承諾了別人的事也會盡自己能力去完成它。 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而已。

或者,我的原則很刻板頑固,也很食古不化,但我只相信凡事都應該過得了自己,才過得了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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